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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城事] 斑马线上还敢按喇叭?武汉交警今起整治,开车不让行人,罚款100扣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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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27 11: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斑马线上,行人优先。开车经过斑马线不减速、不停车礼让行人的,将被罚款100元扣3分,今天上午,武汉交管部门宣布开展集中整治。

今天上午8时30分,市交管局组织民警在建设大道黄浦大街路口设置集中整治宣传点,楚天都市报记者应邀来到现场。记者看到,此时正处于早高峰时段,路口车流量非常大,斑马线上过马路的行人不少。在红绿灯的控制下,车辆和行人通行有序,但在没有红灯控制的右转路口,仍然有不少机动车不礼让行人先行。

楚天都市报讯 图为:民警在斑马线上拦停违规车辆

9时许,几名行人正走到斑马线中间,突然一辆车牌号为鄂A12L**白色金杯面包车右转过来,既不停车、也不减速,反而加速冲过,吓得几名行人直往后退。江岸区交通大队四中队民警史济彬警官挥手将其拦下。面包车靠边停车,司机樊某声称自己踩了刹车。史警官表示,踩没踩刹车,要讲证据,“我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已经记录了刚才的过程,随时可以查看。”樊某这才承认自己抢行。

民警在现场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斑马线时,应减速行驶礼让行人,否则将被扣3分罚款100元,处罚代码是13570。

武汉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17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通报,三年来全国斑马线上共发生机动车与行人的交通事故1.4万起,造成3898人死亡;据统计分析,机动车未按规定礼让行人导致的事故,占了事故总量的90%。

今年5月5日开始,武汉交警对驾驶员开展宣传教育,一个月来,对斑马线上不让行人的驾驶员进行了15876次宣传教育。今日全市交警启动集中整治执法,总共开出处罚决定书125张,对1358名驾驶员进行宣传教育。


法律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六十四条 盲人在道路上通行,应当使用盲杖或者采取其他导盲手段,车辆应当避让盲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第六十八条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100元罚款:

(七)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

(八)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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