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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运营商] 手机实名制带来两个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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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 23:07:3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工信部相关文件的时间要求,2016年底,运营商应实现手机号码100%实名,且从2017年元月1日起,运营商将不再为非实名的手机号提供服务。



不管实名制是不是好事,国家强制实施,就应该严格实行。但在实行过程中,多名网友反映了两个问题:

一、此前别人拿我证件办的号码,我作为证件所有人是否可以直接销号,销号是否需支付所欠话费,如果该号码还在正常使用,且话费有剩余,证件所有人是否可以收回这部分钱(即使是他人出的)?

有用户反映,一查才发现,原来他名下有这么多号码,且有的号码还在使用,他保证,这些号码的使用者和他没任何关系,他也不知道这些人如何使用了他的信息。他就想注销这些号码。这时,有的运营商给的说法是,缴清了所欠话费就可以销号了,可这号码并不是他使用的,也就是说欠费并不是他本人造成的。而有的号码还在正常使用,有话费余额,他注销这个号码后,该号上剩余的钱该如何处理?运营商如何处理好实名信息对应人和使用人不同时,带来的信息人、使用人和运营商之间的利益纠葛?

二、实名认证的号码,补卡换卡时本人拿证件还不行,为什么还需要提供数个常用号码?

多地用户都有类似反应。提供最近主叫过的多个常用号码,是运营商当时为无需实名的预付费用户补卡制定的流程,符合当时的情况,因为运营商需保证补卡换卡者为号码持有者本人(或提出换卡者),近期的主叫信息应该是最有代表性的。另由于有的卡是用户的流量副卡,有的卡的用户仅将其用于接电话,这部分用户实际很难提供足够的主叫号码。

但是对于实名认证的号码,无论是后付费,还是预付费,本人拿着认证证件已能确定为本人行为,运营商既没必要也不应该提出更多要求。银行也没有要求,银行卡持有者提供最近三笔汇款的接收人。

另:有用户反映,他此前在某运营商的号码超过五个,且都在正常使用,用途不可替代,实名时只能认证五个,剩下的要被停机。这个是有关规定的明确要求,运营商也没办法。解决办法是将部分号码转到其他运营商(加上虚拟运营商,我国现在有45个移动运营商),或办到其他号码利益相关人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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