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整队集合,出发打击传销。 摄影:汪万军
湖北网讯 通讯员 汪万军
8月21日,洪山区召开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誓师动员会,共集结公安、工商质监、房管等部门200名执法人员,对保利心语小区内的传销窝点进行拉网式清查。
洪山区副区长赵陟宣布:全区从即日起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清查行动,继续强化对“1040资本运作”“求职招聘”“微商”“虚拟货币”等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清查力度。
启动仪式一结束,由公安、工商、房管、街道等多个单位组成的清查行动力量分成20个清查小组,赶赴保利心语小区统一行动。 场景一 男子进电梯要溜被逮个正着 
进入屋内查身份证。 摄影:汪万军 一进入小区,清查小组迅速散开,到达各自指定的单元楼。记者跟随其中一组刚进电梯,就遇到一个年轻男子要下楼,民警上下打量一番后,问其是哪里人、要去干什么,男子回答:“我是打工的。”民警又追问:“在哪里打工?”
男子嬉皮笑脸地说,在创意天地里面。
“打什么工?身份证拿出来看一下!”
男子却回答不出来,推说身份证没带。
民警立即警觉要求他一起下楼,一查果然是涉传人员。 场景二 三男一女跟民警玩“躲猫猫” 
民警隔门劝说。 摄影:汪万军 当天,各个小组内部分工协作,机动组负责把守楼栋口,清查组负责搜索可疑房间。记者跟随清查组在搜索19楼的一间房间时吃了“闭门羹”。
民警敲门时发现猫眼一明一暗,便断定屋内有人,可是任凭民警怎么敲,对方却迟迟不开门。
无奈,民警只能边继续敲门边做说服教育:“我知道你们在里面,请开门,配合接受检查。”
相持一刻钟后,门终于打开了,屋里有三男一女,均来自外省,从屋内查获的书籍中可以推测其是涉传人员。民警于是将他们带走审查。
据了解,保利心语小区的业主外地人居多。许多业主虽然买了房,但真正在这边住的却不多。由于保利心语小区环境比较好,房价也比较高,因此许多不住的房主选择把住房租出去,而这就给许多不法传销人员制造了可乘之机。
社区民警杨警官在楼下寻找“可疑人员”,部分警力上楼一一盘查。不一会儿,目标楼栋楼下空地上就站满了一大排“可疑人员”。
社区民警杨警官介绍,之前也对小区进行过搜查,从搜集到的资料和书籍来看,发现大部分传销组织都是通过以网上征婚、旅游、物流、餐饮等方式进行不法传销活动。
清查活动结束后,各小组专班人员把所有可疑人员集中在一起,依程序逐个登记信息。 
洪山区打击传销现场。 摄影:汪万军 
洪山区打击传销现场。 摄影:汪万军 在人群当中,记者发现,竟然还有不少人抱着孩子。
据了解,这些小孩儿都是父母带过来的。许多传销人员深陷其中,把家人全都带了进去,而孩子们也只能跟着搞传销的父母从小就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
集中登记完信息之后,清查专班将可疑人员带回狮子山派出所进行集中教育。
当日行动,共清查涉传出租屋110间,查处涉传人员231人,集中教育遣返220人,刑事拘留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多知道点 传销和直销的区别是什么? 简单来说,直销,是省去中间环节,将产品从工厂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中,培训的内容也多围绕如何售卖产品,公司的制度是什么,产品是怎样的等等。直销是由公司招募直销员,没有强制消费。 而传销就不一样了,传销是鼓励发展下线,以发展下线的人数为业绩提成的标准,而且,传销的培训主要就是“洗脑”,通过制作假的“红头文件”、虚假的央视新闻画面等方式,宣扬假的政策等,推广“一夜暴富”的理念,拉人入伙。传销都需要入会费,而且是强制交费。 传销有三个特点:以入会费为利润、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金字塔的形式发展下线。 
李文星 在这次李文星事件发生后,有媒体找到了曾与李文星同在一个传销组织的李东,李东曾提到,“蝶蓓蕾”传销虽说是化妆品传销,“但实际上这个化妆品只是个概念,我从头到尾都没见过产品。”也就是说,传销重要的并不是产品,这个产品其实可有可无,产品只是招人交入会费的一个“借口”。 北派传销和南派传销是怎么回事儿? 天津当地人有一句吓唬孩子的话:“你要是不听话,就把你卖到静海去!” 静海是北派传销。北派传销的特点是有暴力色彩,受害者以被没收手机等方式被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同时被监禁、洗脑,还会受到殴打、虐待等。而且,北派传销一般会寻找比较偏僻的村子,在紧邻农田、山林的地方租住院子、废弃的作坊、破房子等,尽量隐蔽而且难以定位,在警察搜查时也可以第一时间躲进庄稼地等。
北派传销一般是以招聘员工、网络交友、聊天等方式,把人骗到传销组织中。南派传销一般打着考察项目、包工程、旅游、探亲等幌子把人骗到外地。南派传销一般都是躲在正规的小区里,或者租写字楼开班上课。几乎不会控制人身自由和手机通信,来去自由,吃住条件也比较好,采取以家庭为单位,串门的方式进行洗脑,会温和地劝导对方,讲究的是精神控制,尽量避免使用暴力。 从地域上来说,北派传销发源于东北,后来到了河北、天津、山东等地,多以20岁左右的年轻人居多,南派传销最早在广西来宾、玉林、南宁、北海一带,后来扩散到云贵川、湖南、江西等地,参与者大多是三四十岁,有独立经济能力的人。 网上有句话说:“北派打地铺、南派住别墅”,虽然没有这么夸张,但大概的意思也就是如此了吧。
传销组织骗术不断翻新 应用重典整治
骗术不断翻新
当前,传销活动猖獗。拉人头式传销仍处于高发期,个别地区屡禁不止,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活动日趋严重。一个显著特点是,传销人员和作案方式趋向职业化,传销活动更加隐蔽。其中不乏传销组织打着“招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诱骗大学生、农民、下岗职工等群体从事传销活动。
亲人邀约、相亲、找工作……传销其实就潜伏在我们身边。生活中,有的传销组织谎称“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国家、地方政府暗地里支持”的骗局,以所谓“资本运作”“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等形式,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有的传销组织往往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销售商品为掩护,通过发展加盟商、业务员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
8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8月15日至11月15日开展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早在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作为犯罪予以惩处。而《禁止传销条例》更是明确规定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认为,近年来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已成为传销新手段。一些传销组织打着“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以快速发财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的人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一定要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清醒地察觉各类传销骗术,增强识别能力。时刻保持理智的头脑,不要抱有“一夜致富”的侥幸心理,谨防上当受骗。
我国刑法中关于传销犯罪的规定,体现在第224条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关于该罪的定罪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3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传销活动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立案难。现实中,即使抓到传销组织领导者,也只能将参与传销活动者排除在刑法规制的范围之外,只对其进行简单的说服教育,这只是治标不治本。面对这种惩罚力度,传销组织一般不会解散。一位基层检察院的检察官坦言,对于量刑起点,酌定情节如何确定,也难以把握。
对此,有专家指出,之所以不对其他参加者进行刑法处罚,是考虑到很多参加者本身也是受害者。但是如果他们实施其他犯罪行为,如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从立法角度,可以考虑将多次参加传销的人员,纳入打击范围。
同时,执法衔接不畅也是传销猖獗的重要原因。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禁止传销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条例规定的传销行为。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传销案件,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对《禁止传销条例》中传销查处认定部门进行了相关规定。依照条例规定,工商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都应当对传销行为进行查处,并依照各自职责分别依法对传销行为予以认定。
中国反传销协会会长李旭表示,如何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有效衔接,是解开打击传销难题的关键。各部门应全力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建立社会治理防控机制。同时,民间力量可以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补充,起到宣传、反洗脑等重要作用。(综合经济日报·荆楚网·湖北网hubeibbs.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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